(1)锅炉工操作排污阀时,若不能直接观察到水位表的水位时,应与另一能观察水位表的人共同协作进行排污。

(2)操作排污阀时不能进行其它操作。若必须进行其它操作时,应先停止操作排污阀,关闭排污阀后再进行。

(3)排污操作结束后,关闭排污阀,检查排污管道出口,确认没有泄露后才能结束。

(4)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稍高于正常水位线。排污时要严密监视水位,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。排污后排污管(渠)内不能有水流动的声音。

(5)排污应本着“勤排、少排、均匀排”的原则,每班至少排污一次。在每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,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。如果只排某一部分,而长期不排另一部分,就会降低锅水品质,或者将部分排污管堵塞,甚至引起水循环破坏和爆管事故。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管时,禁止同时排污,防止排污水倒流进相邻的压力较低的锅炉内。

(6)排污要在锅炉小火时,或者负荷较低时进行,因为此时锅炉水循环较慢,渣垢容易积聚,排污效果好。

(7)在供热洗澡和闭路使用的热水锅炉,考虑有氧化铁及水渣等沉淀,应定期停炉进行适当的排污。